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核定征收,核定的“收入总额”包括“营业外收入”吗?
问:我们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核定征收,核定的“收入总额”包括“营业外收入”吗?
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二、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其中,收入总额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因此,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时“收入总额”包括“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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