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要对公汇款才可以吗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要对公汇款才可以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虽然没有对增值税发 票上的银行账户提出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的银行账户必须是实际发生购销业务的双方、也就是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注明的销货方和购货方的银行账户,与实际收取货款或支付货款的银行账户一一对应,实际收取或支付货款,肯定不能是第三方的开户银行账户或个人账户: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 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但是我们也有另外一种情况需要注意,就是视乎金额而定。
一般而言,涉及增值税专票的付款,必须从付款方的对公账户,汇款至收款方的对公账户,以体现“三流一致”之中的“现金流一致”。
但是,部分小金额的增值税专票,如汽车4S店的维修费增值税专票、酒店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票等,在金额不大(一般认为是小于1万)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现金支付。但企业的人员在支付时,最好使用企业报销人自己的银行卡刷卡缴费,并将刷卡的小票贴入报销单据,以体现该笔支付的真实性。
如果各位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要对公汇款才可以吗”这个内容还不太了解的,欢迎阅读参考上文内容,还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我们的老会计答疑咨询提问哦!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