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开公司同时有几个项目,均为一般计税办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是否有按项目分别核算分别抵扣要求?如果没有按照项目分别核算,是否不得抵扣?
老师,请问房开公司同时有几个项目,均为一般计税办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是否有按项目分别核算分别抵扣要求?如果没有按照项目分别核算,是否不得抵扣?谢谢!
回复:增值税计算并不要求按照项目一一对应。只要各自符合抵扣条件,汇总计算即可。
文章来源网络收集,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注明作者或出处!
请问房开公司同时有几个项目,均为一般计税办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是否有按项目分别核算分别抵扣要求?如果没有按照项目分别核算,是否不得抵扣?
老师,请问房开公司同时有几个项目,均为一般计税办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是否有按项目分别核算分别抵扣要求?如果没有按照项目分别核算,是否不得抵扣?谢谢!
回复:增值税计算并不要求按照项目一一对应。只要各自符合抵扣条件,汇总计算即可。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