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第一季度应预缴的部分所得税调到第二季度再交可以么?
问: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时,如果第一季度利润100万元,第二季度利润150万元,我能不能在第一季度预缴时利润总额填50万元而按50万元缴纳所得税,第二季度填200万元而按200万元缴纳所得税,这样把第一季度应预缴的部分所得税调到第二季度再交可以么?
回: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属于法定义务,人为进行调整,迟缴部分税款也属于“未按照规定缴纳税款”行为,可能要涉及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等处理。
文章来源网络收集,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注明作者或出处!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