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的账务处理方式
公司有客户无力归还应收账款,客户用一批货品抵减,不能供给发票,公司要怎么做账务处理?
依据《企业管帐准则第12号——债款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承受以物抵债,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抛弃债款的公允价值+相关税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相关税费)
投资收益(抛弃债款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管帐准则参阅:《企业管帐准则第12号——债款重组》(财会[2019]9号)
第二章 债款人的管帐处理第五条以财物清偿债款或许将债款转为权益东西方法进行债款重组的,债款人应当在相关财物契合其界说和承认条件时予以承认。
第六条 以财物清偿债款方法进行债款重组的,债款人初始承认受让的金融财物以外的财物时,应当依照下列原则以本钱计量:
存货的本钱,包含抛弃债款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财物到达当时方位和状况所产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财物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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