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待摊费用会计分录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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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待摊费用会计分录怎么写?
计提方法: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也就是此笔费用在筹建期内摊销即可。 (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待摊费用简单表述就是一项费用本来是分月承担的,但是需要一次付款,所以就要每月摊销。就说你上面的保险费,你一次缴了三个月的保险费,但实际上你这个月的保险费只是是你缴纳金额的三分之一,这时你就用上了待摊费用。你先是计提待摊费用(此时待摊费用是在借方),然后每个月摊销(此时就是贷方)。当你把计提的待摊费用(借方金额)摊销完了,也就结束了。在账上反应的待摊费用余额(肯定是在借方)就是表示你已经计提但还未摊销的金额。
待摊费用怎么写分录?
待摊费用原用来反映一年内需分摊的费用,强调配比原则与权责发生制原则。
但新准则下,直接在款项支付时一次性记费用,强调重要性原则。
执行新准则的公司,直接记费用,用不着记入其他流动资产,然后再按月摊销了。
因为新准则既然取销了“待摊费用”这个科目,也就意味着不用再按月“摊销”了。
如果一定要摊销,你的分录也行,不能说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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