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成本的会计处理
周转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成本的会计处理
答:一、周转材料的会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包装物的增减变动及其价值损耗、结存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包装物”科目进行核算。
1.对于生产领用包装物,应根据领用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材料成本差异”等科目。
2.随同商品出售包装物
(1)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于包装物发出时,按其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
(2)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一方面应反映其销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另一方面反应其实际销售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二、低值易耗品的成本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金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也可以采用分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摊销时记入制造费用。
在采用分次摊销法的情况下,需要单独设置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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