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职工奖金个人所得税要缴纳吗?
工伤伤残职工奖金个人所得税要缴纳吗?
答: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一、工伤津贴:是由社保部门按法律规定从社保基金里划拨给劳动者的伤残津贴,属于一种补偿性的,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二、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起点是3500元以上.
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答:在规定范围内,不需要交税.
超额的,要交.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伤残补助金适用福利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福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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