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企业贷款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制造企业贷款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答:《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因此,纳税人提供贷款服务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形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根据文件规定,纳税人购入贷款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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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贷款服务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贷款服务,属于不抵扣增值税项目,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6号文对贷款服务的定义为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的利息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均适用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同时,其他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也都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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