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税人员收到的个税返还奖励需要申报吗?
企业办税人员收到的个税返还奖励需要申报吗?
答:不需要,企业办税人员收到的个税返还奖励不需要申报。税务机关根据扣缴义务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的手续费,由扣缴义务人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好得较好的办税人员。按照财税[1994]20号文件第二条第(五)项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关于付给这2%的手续费的使用及分配问题,《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065号第十七条作了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
同时,这项手续费收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范围,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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