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可以税前扣除吗?
重疾险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不可以。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允许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大病医疗保险金和补充医疗保险金都不能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大病医疗保险如果按其性质属于补充医疗保险范围的(例如2015年度深圳市实行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且属于为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可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的规定,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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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给付重大疾病险的保险理赔金?
答: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中均有“保险金申请 ”条款,在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保险金申请”条款中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需要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主要包括保险合同、被保险人身份证明、专科医生诊断证明或手术证明等。
看完本篇文章,相信您也明白:重疾险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会计实操也提醒您,在购买重疾险时要仔细阅读条款的内容,尤其是声明及注意事项。更多精彩内容,您也可以关注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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