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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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期限的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规定,取得自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一般纳税人,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并且申请稽核比对。
因此我们在货物完税后,当日就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电子发票,然后进行稽核比对申请。 “先比对后抵扣”,每月申报期内,我们也会收到税务机关提供的上月《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
获得海关缴款书电子发票流程
用操作员卡登录单一窗口--税费管理---税费支付--版式文件打印,输入报关单号,勾选对应的缴款书,点击打印即可。
进口增值税抵扣流程
在签订进口货物合同后,要到当地的税务局做备案登记,注意要在签订合同5日内。有的地方不用登记备案,具体看当地税局的规定?
在征期填录纳税报表时,要按照要求在申报系统中的海关增值税抵扣表上填列。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就是可以抵扣的税额。
我们还要在海关专用缴款书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申报抵扣,而且货款必须已经支付。另外进口增值税发票上的合同号也要和企业签订的进口货物合同的编号一致才能抵扣。
上述内容是会计学习网小编为学习税法实操的朋友整理归纳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期限的相关避税案例,广大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期限的怎么避税问题中有任何疑问可以进入会计学习网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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