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分为两次发放,可以都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吗?
问:员工全年考核奖金分为两次发放,可以都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吗?
回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三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例如:赵女士在今年1月份取得部分全年一次性奖金,剩余的部分在3月发放。假设赵女士在第一次取得年终奖时已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则其第二次取得年终奖时不能再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应并入到当月的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文章来源网络收集,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注明作者或出处!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