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的区别
母子公司是别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存在控股的联系;总分公司并非各自独立的实体,分公司彻底受控于总公司,两者仍是存在实质的不同。
1、联系不同:母子公司之间是出资人与被出资人的联系,母公司是子公司的实践操控人;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隶属于总公司;
2、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
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联系有哪些?
1、操控联系:子公司尽管是独立的法人,能够在本身运营范围内从事各种运营活动,但自主性是有限的。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东会上发挥主导作用,子公司的运营政策与出资方案实践上都是母公司决议。
2、出资联系:母公司具有子公司,除极少数经过协议操控外,根本经过出资完成。
3、财政联系: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施独立核算,母、子公司在财政上是彼此独立的,子公司的财政状况和发展前景都会直接影响母公司的收益。
4、办理联系:尽管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母公司与子公司名义上在出产和运营各方面享有自主的权力,但事实上存在办理与被办理的联系。一般,母公司除本身直接进行出产运营活动外,主要职责仍是对所属子公司的领导和办理。
总分公司能够相互开票吗?
总分公司之间若产生实在的相关事务,是能够相互开具发票的。分公司开具发票有必要获得营业执照,分公司在进行税务挂号后,能够向税务局申领发票。假如分公司事务开具的是增值税发票,分为以下状况:分公司假如是一般纳税人,能够与总公司相互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假如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并且总公司不能抵扣应缴税款,总公司也只能给分公司开具普通发票,分公司不存在抵扣问题。
总分公司间资金来往款的会计分录
1、总公司告贷给分公司:
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贷:银行存款
2、分公司从总公司告贷: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3、分公司告贷给总公司:
借:其他应收款——总公司
贷:银行存款
4、总公司从总分公司告贷: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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