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后都要刻哪些章?
注册公司后都要刻哪些章?
注册公司完成后,需要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点刻5个章:
公章
财务章
合同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
法人章
合同章并不是必须的,如果公司没有签订合同的需要,合同章可以不需要,使用公章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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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的准备资料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3、全体股东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在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注册,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许可证)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注册公司后都要刻哪些章的全部内容,希望大家已经清楚是哪五个章了,如大家还有不知道的地方可以点击窗口问老会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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