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工程领用自产原材料账务处理
自营工程领用自产原材料账务处理
用自产的或委托加工的库存商品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领用工程材料属于视同销售行为,按成本结转库存商品或原材料,按计税价格计提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自营工程
是指企业自己建造固定资产的工程,包括新建和技术更新改造工程.通过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明细分类账进行工程成本的核算.借方登记工程实际发生的支出;贷方登记工程完工结转工程的实际成本时,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已经开工尚未完了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工程竣工决算的工程的实际支出,以及尚未领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
自营工程的内容
自营工程的成本=实际发生的工程物资+原材料成本+人工+机械施工费+领用自产产品的成本+辅助生产部门提供的水等费用.
(一)购买工程物资、领用生产用材料和自产产品的处理
(二)自营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分配工程人员工资等),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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