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缴纳税费总公司如何做账?
项目所在地缴纳税费总公司如何做账?
如果外地公司是独立核算的企业,个人在外地公司获得报酬,则在外地公司申报缴纳个税.如果外地经营结算由当地税务局代开票,则外地税务局开票时会要求在当地交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款项汇回总公司统一核算,个人所得在总部实现,则个人所得税由总公司缴纳.
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
缴税的要求:
1、个人所得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不妥.当前在建安领域,税务机关总是在纠结个人所得税及外地施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至少个人所得税是一定可以做到按照一般原则计算并执行的.
2、税务局代开给建设方的工程收入发票,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建造合同准则,其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收入准则或者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可以直接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项目所在地缴纳税费总公司如何做账?应该按照个人在当地获得的劳动报酬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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