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缴税款退税会计分录如何做?
多缴税款退税会计分录如何做?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不管何种原因造成的,实际缴纳时都做:
借:应缴税金-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做未交增值税转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缴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会计实操整理的。
多交税款的成因,除计算错误外,还有以下方面
1.减免(包括“先征后退”)应退税款;
2.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汇算和结算应退税款;
3.误收应退税款、滞纳金、罚没款;
4.其他应退税款、滞纳金和罚没款;
5.误收和其他应退税款的应退利息。
多缴税款退税会计分录如何做,有的企业觉得税务缴纳有许多伎俩可以使用,其实投机只会让原本简单的事情难办,本文讲述有关多缴税的做账问题,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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