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怎么做分录?
出租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怎么做分录?
答:国有土地租赁费收入的会计分录如下:
1、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行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摊销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土地使用权
出租土地使用权需要注意什么?
答:如下:
1、承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2、出租人应当办理登记.
3、出租人应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同土地使用权同时租赁.
4、出租人必须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
5、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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