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以实物出资,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吗?
股东以实物出资,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吗?
只要股东实际出资时是足额缴付的,即认定股东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该资产即已经属于公司的财产,日后无论升值减值,都不影响公司资本.这部分减值的损失做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如果是由于出资当时作价不实,高估了资产价值,只是后来才发现,那么根据公司法规定,应该"由该出资人补足其差额",不能补足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可以申请变更资本登记.
实物出资的产权转移手续只能在公司成立后的合理期限内完成.按照1995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4号《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注册资本中以实物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实物转移的方式、期限等做出规定.实物中须办理过户手续的,公司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过户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的规定,在我国公司成立后办理实物出资产权转移的期限是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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