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工会经费是应发工资的贷方吗?
计提工会经费是应发工资的贷方吗?
应该按照应发工资计提,
计提:
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
工会经费计提的贷方:其它应付款 --上级工会(40%)
其它应付款 --本企业工会(60%)
季度有空就转出 借方:其它应付款 --上级工会(40%)
其它应付款 --本企业工会(60%)
贷方:银行存款--上级工会(40%)
银行存款--本企业工会(60%)
按职工工资总额(扣除按规定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的2%计提并拨交给工会使用的经费,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它应付款 --上级工会(40%)
其它应付款 --本企业工会(60%)
不过,要是没有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提的费用,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提了也白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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