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发完奖金再分次申报个税可以吗?
一次性发完奖金再分次申报个税可以吗?
答:不可以,一次性发完奖金再分次申报个税。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奖金计提时间,与发放月份无关,所以需按照计提月份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该回答太笼统。企业计提年终奖时,一般是计提一个奖金总数,计提时并不计提到个人名下,因此不能确定每个人的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规,对个人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奖金若计提时没有计提到个人名下,就不应计算个人所得税。而应在上述奖金转在跟人名下或者发放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若企业计提奖金时就到个人,此时已确定了个人所得,在计提月份应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界限问题的通知》(鲁地税所字[1995]113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规,对个人取得的所得,已明确其所有权,而且支付单位在帐务上已作处理,不论个人是否实际支取,均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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