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士必知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的处理方法
会计人士必知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的处理方法
答:根据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等税前扣除原则,企业丢失普通发票发票联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扣除凭证的,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举证提供销货方存根联复印件和销货方销售货物入账凭证复印件以及该企业购货清单、入库单、款项支付证明等,由税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所得税税前扣除与否,必要时可下户核查确认。
同时,会计实操给您整理了以下可能出现的情况: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
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
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
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
可以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看完了会计实操的文章,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的处理方法,相信您应该知道了。本网站给您发不了不少关于发票丢失处理的文章,因此您可以搜索我们以前的文章来阅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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