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制作需要缴纳文化建设事业费吗
广告制作需要缴纳文化建设事业费吗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37号)的规定,2013年8月1日起,广告设计、广告制作不再归属于广告服务,属于设计服务,其销售额不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3、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的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分别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征收广告服务业的增值税、娱乐业的营业税时一并征收。
4、直接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借:管理费用--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先计提后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借:管理费用--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借: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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