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代收暖气费、冷气费要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微信
手机版
网站地图

物业公司代收暖气费、冷气费要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2022-09-14 07:47:28投稿人 : 财会网围观 : 310 次0 评论

一、受托代理方式

物业公司不提供供暖、制冷服务,而是接受专业供暖、制冷销售单位委托收取相关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026号)第5条规定: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三)受托方按照销货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即对于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属于代收转付行为,物业公司代为收取的费用不征税。但对物业公司代收费用过程中取得委托方支付的手续费,应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自营方式

对于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代收转付条件及由物业公司直接提供供暖、制冷服务的,应按照物业公司直接销售货物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国税发〔1993〕151号)第四条规定,暖气、热水是指利用各种燃料(如煤、石油、其他各种气体或固体、液体燃料)和电能将水加热,使之生成的气体和热水,以及开发自然热能,如开发地热资源或用太阳能生产的暖气、热气、热水。利用工业余热生产、回收的暖气、热气和热水也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第五条规定,冷气是指为了调节室内温度,利用制冷设备生产的,并通过供风系统向用户提供的低温气体。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统称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第三条规定,本通知所称供热企业,是指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营企业。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和自供热单位。

参考:《陕西国税营改增试点政策答疑(十)》:

问题8:纳税人代自来水、电力、天然气、暖气销售单位收取费用的应该如何缴税?向居民收取的取暧费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纳税人受自来水、电力、天然气、暖气销售单位委托收取水电气暖费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属于代收转付行为,代为收取的费用不征税。

①受托收费单位不垫付资金;

②销售单位直接向最终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或者纳税人受托使用销售单位的发票开具给最终客户。

纳税人代收费用过程中取得委托方支付的手续费,应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代收转付条件的,纳税人收取的电力、天然气、暖气费用应按照转售货物处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有关规定处理。

纳税人向业主或者其他客户转售暖气取得的收入,按照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取得的供热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符合免税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提供热力服务、中央空调服务应适用增值税货物的征税范围。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暖气、冷气实际上是一种销售行为。物业公司也属于供热企业,物业的供热属于增值税项目,并应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对贵公司在夏季所提供的中央空调制冷服务,应按货物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即对于物业公司(一般纳税人)提供供暖、制冷服务的,应按适用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符合条件的供暖收入可申请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即对于物业公司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同时提供供暖、制冷服务的,相关收入应分别核算。

特别提醒

1、物业公司(一般纳税人)取得供热收入申报享受免税的,供热项目所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对于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2、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中的税率,即冷气、暖气均适用11%的增值税率。

文章来源网络收集,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注明作者或出处!

相关文章

  • 边际税负的形式有几种
    边际税负的形式有几种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边际税负主要有三种形式,分别是保本销售量价格增量边际税负、保本业务增量边际税负和亏损状况业务量增量收入边际税负,具体如下:保本销售量价格增量边际税负保本销售量价格增量边际税负是指当企业处于保本销售量状态时,假设在销售数量不...

    2023-01-16 11:18:25边际税负保本业务增量保本销售量价格增量
  •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请流程!附详细流程图!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请流程!附详细流程图!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请流程主要有五个步骤,分别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选择扣除年度;填写扣除信息;设置扣除比例;选择申报方式,具体步骤如下: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

    2023-01-16 11:18:23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申请流程
  • 成本管理的目标
    成本管理的目标

    目标就是在企业预算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在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测定目标成本的基础上,进行目标成本的分解、控制分析、考核、评价的一系列成本管理工作。它以管理为核心,核算为手段,效益为目的,对成本进行事前测定、日常控制和事后考核,从而形...

    2023-01-16 11:18:22会计报表
  • 修船企业成本管理方法如何考量?
    修船企业成本管理方法如何考量?

    据相关数据显示,全国前20家规模以上修船厂2011年共完成产值152.90亿元,同比仅增长0.3%,实现销售收入137.23亿元,同比下降2.5%。在经济低迷、市场极度疲弱的背景下,修船价格低、原材料及人工成本高居不下、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及人...

    2023-01-16 11:18:22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资本市场
  • 转账支票的概念及结算程序
    转账支票的概念及结算程序

    一、转账支票的概念转账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客户,用于同城交易的各种款项,均可签发转账支票,委托开户银行办理付款手续。转账支票只能用于...

    2023-01-16 11:18:22
  • 对于小企业的成本管理,可借鉴的方法有哪些?
    对于小企业的成本管理,可借鉴的方法有哪些?

    第一、实行全员成本管理。不论是企业主管、生产或财务负责人,还是全体员工都应树立成本意识。要进行全员成本管理教育,使大家明了企业成本管理与本职工作的关系,把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填报原始数据联系起来,奖优罚劣,进而造成人人关心成本管理,个个献计献策...

    2023-01-16 11:18:22
  • 现金流的重要体现是什么?
    现金流的重要体现是什么?

    现金流的重要体现现金流对于企业,就像血脉对于人体,只有血液充足且流动顺畅人体才会健康,良性现金流可以使企业健康成长。企业若没有充足的现金就无法运转,更可能危机企业生存。中小企业管理现金流的奇思妙想现代广义的现金流管理内容,包括现金预算管理、...

    2023-01-16 11:18:22固定资产
  • 房地产成本管理是什么?
    房地产成本管理是什么?

    【成本估算】它的输入是:工作分解结构(WBS)、资源需求、资源单价、活动历时估算、帐目表。资源需求:就是资源计划编制的输出,包括人力、材料、设备三大需求,关键的是这三大需求要与工作分解结构可交付成果相对应。资源单价:就是项目开发所需各种资源...

    2023-01-16 11:18:22
  • 呆账如何判断?有哪些判断标准?
    呆账如何判断?有哪些判断标准?

    【呆账的判定标准有哪些】呆账是指已过偿付期限,经催讨尚不能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呆账是未能及时进行清账的结果,又指因对方不还而收不回来的财物。判定为呆账的标准有哪些呢?请看如下所述。(1)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

    2023-01-16 11:18:22
  • ​政府拆迁房屋补偿款是否征收增值税
    ​政府拆迁房屋补偿款是否征收增值税

    政府拆迁房屋补偿款是否征收增值税答:房屋拆迁补偿款不应该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

    2023-01-16 11:18:21增值税税率固定资产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