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注销业务不要求法人亲自申请
纳税人办理注销需携带以下资料,不要求法人必须亲自申请:
1.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和其他税务证件。
2.单位纳税人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原件及复印件。
4. 非居民企业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6.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的增值税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
文章来源网络收集,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注明作者或出处!
上一篇:外商投资企业要怎么取得业务登记凭证?下一篇: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怎么报验登记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