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的土地增值税如何做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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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的土地增值税如何做帐?
以前多交的余额应该余在帐上,以前是什么科目(余额应在借方),现在税款退回时,还作以前的科目的贷方数应该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采用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上述内容是会计学习网为财会朋友整理归纳的退回的土地增值税如何做帐的相关会计做账流程,广大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退回的土地增值税如何做帐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以进入会计学习网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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