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计算公式
今天会计学习资料网小编给各位财务会计朋友带来的是有关: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计算公式的财会基础知识,这篇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计算公式会计实务操作教程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中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计算公式的相关财会处理技巧。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计算公式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出租房屋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第八条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二)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计算公式是什么?整体上来说,通常下出租房屋取得收益后的征收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于一般纳税人以前是按照简易计税法来核算,现在是按照一般计税法核算,税率按照3%来计算。如果你们对于一般计税法的介绍感兴趣的话都可以来会计学习资料网找老师进行学习。
上述内容是会计学习网为财会朋友整理归纳的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计算公式的相关会计做账流程,广大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计算公式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以进入会计学习网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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