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购买住房,如何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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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购买住房,如何缴纳增值税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1、个人转让持有2年以内(各地区)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2、个人转让持有2年以上的住房(除北上广深)外,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4地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销售住房所涉及的税种
个人销售住房涉及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方面,如上文所述。
土地增值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方面,个人销售不动产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贴花,税率为万分之五。
个人所得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税字[1999]278号文和国税发[2006]108号文的相关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出售现有住房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其出售现有住房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全部或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
个人转让购买住房,如何缴纳增值税?看完上文,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个人销售住房所涉及的税种,希望大家可以在日常的工作中,好好利用上面的知识,不需要缴纳的税费,不用缴纳。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欢迎大家到会计学习资料官网,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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