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材料如何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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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料如何纳增值税
答:“甲供材料”建筑工程中,基本建设单位房地产企业提供材料,施工单位提供建筑劳务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
但如果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自行提供建筑材料(非代购材料),且将这部分材料价款直接冲抵工程款,则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不视为甲供材的包工不包料合同行为。因此,其抵偿工程款的货物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如果甲方是为施工代购材料,则应将购买货物发票单位写明为施工方并将发票转交给施工方,作为施工方的成本费用合法凭证,不视为甲方销售材料。
在实践中,甲方若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材料购进未搭扣进项税额,大都不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许多地方的税务部门一般也是认可的,但也不排除让其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补缴税款的可能(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都未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甲方若属于其他企业,不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则有被税务机关处补缴增值税并罚款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甲供材料是怎么回事
“甲供材料”简单来说就是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这是在甲方与承包方签订合同时事先约定的。凡是由甲供材料,进场时由施工方和甲方代表共同取样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上。甲供材料一般为大宗材料,比如钢筋、钢板、管材以及水泥等,当然施工合同里对于甲供材料有详细的清单。
上述内容是会计学习网为财会朋友整理归纳的甲供材料如何纳增值税的相关会计做账流程,广大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甲供材料如何纳增值税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以进入会计学习网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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