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使用的房屋未交房产税如何追缴?
今天会计学习资料网小编给各位财务会计朋友带来的是有关:无偿使用的房屋未交房产税如何追缴?的财会基础知识,这篇无偿使用的房屋未交房产税如何追缴?会计实务操作教程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中无偿使用的房屋未交房产税如何追缴?的相关财会处理技巧。
无偿使用的房屋未交房产税如何追缴?
税法规定,无偿使用房产进行经营的,房产使用人为纳税人,所以你肯定要交房产税的.房产税每年按房屋价值的1.2%税率征收,每年进行征收,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需要自行申报.
1. 房产税的概念:一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 纳税人: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受益人原则
3. 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每年按余值1.2%计征房产税.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征房产税.
无偿使用的房屋未交房产税如何追缴?应该对房产使用人进行征税,按照住房价值的1.2%征收.感谢阅读。
上述内容是会计学习网为财会朋友整理归纳的无偿使用的房屋未交房产税如何追缴?的相关会计做账流程,广大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无偿使用的房屋未交房产税如何追缴?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以进入会计学习网财税交流社群。
文章来源网络收集,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注明作者或出处!
上一篇:固定资产发票开票开30%会计分录怎么写?下一篇:固定资产清理怎样红冲?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