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项目外地预交税金怎么列账?
今天会计学习资料网小编给各位财务会计朋友带来的是有关:以前年度项目外地预交税金怎么列账?的财会基础知识,这篇以前年度项目外地预交税金怎么列账?会计实务操作教程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中以前年度项目外地预交税金怎么列账?的相关财会处理技巧。
以前年度项目外地预交税金怎么列账?
异地外经预交预交增值税,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
假设2016年5月20日预交本月增值税100万元,则会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5月31日,已知本月销项税额为500万元,进项税额为385万元,则本月应交增值税115万元;因已预交100万元,下月初尚需交15万元,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5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5
6月15日前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5
贷:银行存款 15
异地施工预缴的2%增值税如何缴纳?
预缴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缴纳税款,不是机购所在地。如果你公司在B市,施工在A市,是向A市国税预缴税款。预缴时候需要带上:
(一)《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二)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
(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内容是会计学习网为财会朋友整理归纳的以前年度项目外地预交税金怎么列账?的相关会计做账流程,广大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以前年度项目外地预交税金怎么列账?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以进入会计学习网财税交流社群。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