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摊销方法有哪些?
今天会计学习资料网小编给各位财务会计朋友带来的是有关:固定资产摊销方法有哪些?的财会基础知识,这篇固定资产摊销方法有哪些?会计实务操作教程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中固定资产摊销方法有哪些?的相关财会处理技巧。
固定资产摊销方法有哪些?固定资产摊销,在财务处理中也叫固定资产中折旧,所以会计资料在下文内容把摊销用折旧代替了。希望本文能够帮到大家。
固定资产摊销方法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提示:原国税发[2000]84号中第二十五条(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本次调整为4年,新增加了电子设备为3年。要注意的是,本规定自2008年起实施,以前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能调整。关于预计净残值,企业可自行确定,只要是合理的就行。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上述内容是会计学习网为财会朋友整理归纳的固定资产摊销方法有哪些?的相关会计做账流程,广大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固定资产摊销方法有哪些?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以进入会计学习网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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