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期限纳税申报
今天会计学习资料网小编给各位财务会计朋友带来的是有关:纳税期限纳税申报的财会基础知识,这篇纳税期限纳税申报会计实务操作教程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中纳税期限纳税申报的相关财会处理技巧。
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一)一般情况
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特殊情况
1.开业当年,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以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2.依法清算,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三、纳税申报
1.分月或分季预缴
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或应退税款。
3.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4.企业在报送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
上述内容是会计学习网为财会朋友整理归纳的纳税期限纳税申报的相关会计做账流程,广大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纳税期限纳税申报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以进入会计学习网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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