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免缴还用计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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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免缴还用计提吗
答:免征了就不需要计提。而不是计提了然后结转到营业外收入的。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的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分别由税务局在征收广告服务业的增值税、娱乐业的营业税时一并征收。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由国家税务局(原本是地方税务局征收)在征收增值税时一并征收。(原本是地方税务局征收)
文化事业建设费账务处理和征收管理
1、直接缴纳的:
借:税金及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2、先计提后缴纳的
借:税金及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借: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一)缴费义务时间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为缴费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二)缴费期限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费人缴纳营业税的期限相同。扣缴义务人解缴期限,与解缴营业税的期限相同。
(三)缴纳地点
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当在提供娱乐业、广告业劳务的发生地,向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上述内容是会计学习网为财会朋友整理归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免缴还用计提吗的相关会计做账流程,广大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文化事业建设费免缴还用计提吗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以进入会计学习网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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