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和城建税分支机构可以汇总纳税吗?
今天会计学习资料网小编给各位财务会计朋友带来的是有关:增值税和城建税分支机构可以汇总纳税吗?的财会基础知识,这篇增值税和城建税分支机构可以汇总纳税吗?会计实务操作教程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中增值税和城建税分支机构可以汇总纳税吗?的相关财会处理技巧。
增值税和城建税分支机构可以汇总纳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法规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第六条规定:“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按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1994年以后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
城建税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应按三税的规定来办理,三税的纳税地点就是城建税与增值税的纳税地点,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97号)规定,城建税与增值税也应在总机构缴纳。
汇总纳税之后如何确定城建税的纳税地点?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办理。因此,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地点,应根据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地点确定,即三税纳税地点在哪个地方,城市维护建设税就在该地方申报缴纳。
增值税和城建税分支机构也是需要汇总缴纳的,并且城建税缴纳的地点在该地方申报纳税。那么小编关于问题“增值税和城建税分支机构可以汇总纳税吗?”就介绍到这里。如果还有其他关于企业的财务问题,可以咨询我们会计学习资料的在线老师,可以直接在线向我们联系。更多相关资讯内容尽在会计学习资料,快来围观吧,关注会计学习资料即可免费获取更多学习内容。
上述内容是会计学习网为财会朋友整理归纳的增值税和城建税分支机构可以汇总纳税吗?的相关会计做账流程,广大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增值税和城建税分支机构可以汇总纳税吗?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以进入会计学习网财税交流社群。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