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跨地区经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微信
手机版
网站地图

建筑企业跨地区经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0-10-01 20:33:34投稿人 : 财会网围观 : 487 次0 评论

今天会计学习资料网小编给各位财务会计朋友带来的是有关:建筑企业跨地区经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财会基础知识,这篇建筑企业跨地区经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实务操作教程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中建筑企业跨地区经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财会处理技巧。

建筑企业跨地区经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1.分级预缴办法。

  (1)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二级分支机构及其下属机构均由二级分支机构集中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即: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和跨地区设立的不符合二级分支机构条件的项目经理部(包括与项目经理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应汇总到总机构或二级分支机构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总机构只设跨地区项目部或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又有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的,先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再按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

  (3)总机构设立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且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的,可将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视同一个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4)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依照《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三因素及其权重,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分别按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建筑企业跨地区经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会计实务

2.不能就地预缴税款的分支机构。

  (1)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与管理职能部门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不能分开核算的,不能视同一个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2)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3)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4)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5)撤销的分支机构,撤销当年剩余期限内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款由总机构缴入中央国库。

  (6)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企业计算分期预缴的所得税时,其实际利润额、应纳税额及分摊因素数额,均不包括其在中国境外设立的营业机构。

3.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2007年及以前年度按独立纳税人计缴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允许在法定剩余年限内继续弥补。

4.预缴比例的确定。

(1)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2)扣除总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预缴的税款后,其他应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总机构预缴的部分,其中25%就地入库,25%预缴入中央国库,分支机构预缴的税款数额,由总机构按全部应预缴税款的50%计算确定后,于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0日内通知给各分支机构,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其中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1-6月份按上上年度计算,7-12月份按上年度计算。

5.汇算清缴。

总机构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汇总纳税企业的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机构年终汇算清缴后应纳所得税额小于已预缴的税款时,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或抵扣以后年度的应缴企业所得税。

建筑企业跨地区经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看完上面的文章,相信大家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了更多的理解,以后在工作中可以更好的运用企业所得税知识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如果还有想要咨询的问题,欢迎到会计学习资料官网,联系我们的答疑老师。

上述内容是会计学习网为财会朋友整理归纳的建筑企业跨地区经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会计做账流程,广大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建筑企业跨地区经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以进入会计学习网财税交流社群。

文章来源网络收集,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注明作者或出处!

相关文章

  • 边际税负的形式有几种
    边际税负的形式有几种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边际税负主要有三种形式,分别是保本销售量价格增量边际税负、保本业务增量边际税负和亏损状况业务量增量收入边际税负,具体如下:保本销售量价格增量边际税负保本销售量价格增量边际税负是指当企业处于保本销售量状态时,假设在销售数量不...

    2023-01-16 11:18:25边际税负保本业务增量保本销售量价格增量
  •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请流程!附详细流程图!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请流程!附详细流程图!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请流程主要有五个步骤,分别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选择扣除年度;填写扣除信息;设置扣除比例;选择申报方式,具体步骤如下: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

    2023-01-16 11:18:23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申请流程
  • 成本管理的目标
    成本管理的目标

    目标就是在企业预算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在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测定目标成本的基础上,进行目标成本的分解、控制分析、考核、评价的一系列成本管理工作。它以管理为核心,核算为手段,效益为目的,对成本进行事前测定、日常控制和事后考核,从而形...

    2023-01-16 11:18:22会计报表
  • 修船企业成本管理方法如何考量?
    修船企业成本管理方法如何考量?

    据相关数据显示,全国前20家规模以上修船厂2011年共完成产值152.90亿元,同比仅增长0.3%,实现销售收入137.23亿元,同比下降2.5%。在经济低迷、市场极度疲弱的背景下,修船价格低、原材料及人工成本高居不下、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及人...

    2023-01-16 11:18:22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资本市场
  • 转账支票的概念及结算程序
    转账支票的概念及结算程序

    一、转账支票的概念转账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客户,用于同城交易的各种款项,均可签发转账支票,委托开户银行办理付款手续。转账支票只能用于...

    2023-01-16 11:18:22
  • 对于小企业的成本管理,可借鉴的方法有哪些?
    对于小企业的成本管理,可借鉴的方法有哪些?

    第一、实行全员成本管理。不论是企业主管、生产或财务负责人,还是全体员工都应树立成本意识。要进行全员成本管理教育,使大家明了企业成本管理与本职工作的关系,把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填报原始数据联系起来,奖优罚劣,进而造成人人关心成本管理,个个献计献策...

    2023-01-16 11:18:22
  • 现金流的重要体现是什么?
    现金流的重要体现是什么?

    现金流的重要体现现金流对于企业,就像血脉对于人体,只有血液充足且流动顺畅人体才会健康,良性现金流可以使企业健康成长。企业若没有充足的现金就无法运转,更可能危机企业生存。中小企业管理现金流的奇思妙想现代广义的现金流管理内容,包括现金预算管理、...

    2023-01-16 11:18:22固定资产
  • 房地产成本管理是什么?
    房地产成本管理是什么?

    【成本估算】它的输入是:工作分解结构(WBS)、资源需求、资源单价、活动历时估算、帐目表。资源需求:就是资源计划编制的输出,包括人力、材料、设备三大需求,关键的是这三大需求要与工作分解结构可交付成果相对应。资源单价:就是项目开发所需各种资源...

    2023-01-16 11:18:22
  • 呆账如何判断?有哪些判断标准?
    呆账如何判断?有哪些判断标准?

    【呆账的判定标准有哪些】呆账是指已过偿付期限,经催讨尚不能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呆账是未能及时进行清账的结果,又指因对方不还而收不回来的财物。判定为呆账的标准有哪些呢?请看如下所述。(1)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

    2023-01-16 11:18:22
  • ​政府拆迁房屋补偿款是否征收增值税
    ​政府拆迁房屋补偿款是否征收增值税

    政府拆迁房屋补偿款是否征收增值税答:房屋拆迁补偿款不应该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

    2023-01-16 11:18:21增值税税率固定资产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