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筑业增值税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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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建筑业增值税怎么计算
答: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计税法的建筑企业,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销项税=含税价÷(1+11%)×11%;
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法的和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企业,应交增值税=含税价÷(1+3%)×3%;
纳税人建筑服务预缴税款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会计学习资料小编提示: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营改增后建筑业增值税怎么计算的全部内容了,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大家在线互动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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