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
今天会计学习资料网小编给各位财务会计朋友带来的是有关: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的财会基础知识,这篇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会计实务操作教程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中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的相关财会处理技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①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②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一个月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满12个月计算)。
③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且实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申请程序:新办企业办理完税务登记证后,具有一定经营规模且需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企业,请到办税服务厅“一般纳税人受理窗口”申请,并提供税法规定的相关资料。
上述内容是会计学习网为财会朋友整理归纳的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的相关会计做账流程,广大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以进入会计学习网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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