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未收回注销时如何处理?
今天会计学习资料网小编给各位财务会计朋友带来的是有关:应收账款未收回注销时如何处理?的财会基础知识,这篇应收账款未收回注销时如何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中应收账款未收回注销时如何处理?的相关财会处理技巧。
应收账款未收回注销时如何处理?
坏账损失是已经确认应收而又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所产生的损失.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具有以下特征之一的应收账项,应确认为坏账损失:
1) 因债务人单位撤销,依照企业法进行清算后,确实无法追回的应收账款;
2) 因债务人死亡,已经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3) 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3年,经多次催讨,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如果想将这笔款项付给个人的话,建议在公司未注销之前再和对方签订一份补充合同,将付款期限提前,到超过收款期限以后,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收款的时候直接要求对方付个人账户即可.
无法收回应收账款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期末再按应收账款余额与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重新计算应有的坏账准备,补提或冲回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或反过来做分录.
应收账款未收回注销时如何处理?应该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付账款.
上述内容是会计学习网为财会朋友整理归纳的应收账款未收回注销时如何处理?的相关会计做账流程,广大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应收账款未收回注销时如何处理?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以进入会计学习网财税交流社群。
文章来源网络收集,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注明作者或出处!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