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企业的开办费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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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的第一条明确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而长期待摊费用的第一条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是资产类科目。
而开办费已经不符合新准则对资产的规定,所以准则的做法是: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
就是说一次性计入,不再进行摊销。
对于初次使用新准则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 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首次执行日企业的开办费余额,应当在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内全部确认为管理费用。”
上述内容是会计学习网为财会朋友整理归纳的新准则下企业的开办费的账务处理的相关会计做账流程,广大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新准则下企业的开办费的账务处理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以进入会计学习网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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