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食品翻装销售应该如何处理?
过期食品翻装销售应该如何处理?
答:新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对销售过期假冒产品的处罚力度,有原十倍处罚提升至十倍至二十倍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因此,对于过期的食品再次销售是需要进行处罚的.
买到过期的食品消费者怎么保护自己权益?
答:可以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按照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公民有权对市场进行监督,有权用法律武器打击违法行为.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禁止销售的,经营者负有不向消费者出售这种食品的法定义务,并且应该熟知所销售的每种食品的最后期限,在食品过期后仍予销售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因此,消费者可以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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