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入固定资产的土地使用权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计入固定资产的土地使用权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一般应计入当期损益,但如果某项无形资产是专门用于生产某种产品的,其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是通过转入到所生产的产品中体现的,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应构成产品成本的一部分。
但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土地使用权的帐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开发成本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帐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待工程完工后,一并转入“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
贷:在建工程-开发成本
看完了会计实操的上述文章,对于计入固定资产的土地使用权的账务处理,您现在知道怎么做了吗?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询问我们的会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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