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委托分公司收款怎么做账务处理?
总公司委托分公司收款怎么做账务处理?
答: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制度,总公司委托分公司收款,其会计处理如下:
1、总公司收钱 开票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分公司
2、分公司凭发票联入账
借:其他应收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3、收到钱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总公司
如果公司是非独立核算的话就不做账,凭自己的手续开一账号,总公司钱直接打进来即可。
总公司开出发票,分公司收到账款,这种情况最终会出现三角债务关系,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让分公司将款退回,让对方重新打款到总公司的账上,否则对方账户上也要挂有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看完了会计实操的上述文章,对应总公司委托分公司收款的账务处理,您是否知道了呢?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询问我们的会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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