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划分标准及法的分类
法的划分标准及法的分类
答:一、法的形式:法的具体表现形态,即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依照什么方式或程序创制出来的,并表现为何种形式,具有何种效力等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二、法律效力等级及其适用规则
(一)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二)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例如:《民法通则》是 一般法;
《合同法》是 特别法。
(三)新法优于旧法;
(四)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的变通规定优先;
(五)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能自己解决自己解决,自己解决不了找老大解决)
三、法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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