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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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计法出纳不相容岗位有哪些
    会计法出纳不相容岗位有哪些
    我国《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明确各个岗位职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会计法出纳不相容岗位有哪些?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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