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因质量的问题进行赔款不能税前列支吗?
产品因质量的问题进行赔款不能税前列支吗?
答:根据相关规定:
产品是因质量问题的赔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发生的质量赔款支出,是经营过程中的正常支出,可直接在税前扣除.
因此,如果公司提供的担保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
如果担保与经营活动无关,则要考虑是否能从被担保人行使追索权,如果被担保人确实无力偿还,则应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25号)对应收账款的规定进行专项申报;
并按照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准备专项申报的资料.
产品质量的赔款怎么做分录?
答:相关分录如下:
如果不涉及销售产品的质量赔偿的会计处理是:
借:营业外支出-赔偿款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涉及销售产品中的质量问题赔偿的会计处理是:
借:应收账款--XX公司(红字)
贷:产品销售收入(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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