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批发零售企业涉及哪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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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批发零售企业涉及哪些税
答: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属于商业,主要税种为增值税,按税务核定的办法征收:
1、主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交3%的增值税。(交国税)。如果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进项税金。
2、附加税费(交地税)
(1)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县镇为5%、乡为1%)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4)还有各省按销售收入计算的围提费、水利建设基金等。
3、按分配的红利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交地税)
4、按利润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交国税)
5、另外,还有房产税(原值7折的1.2%)、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有车交车船税等。(交地税)
酒类销售企业要缴哪些税
酒类销售首先是增值税17%, 然后是企业所得税25%。地税方面,因该有营业税5%。还有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一般纳税人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根据上缴的增值税计算提取的。
城建税的计算 应交城建税=增值税×城建税税率
城建税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应交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这里的包装物押金是含税价在计算增值税时,应该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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