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后自查补税怎么做
今天会计学习资料网小编给各位财务会计朋友带来的是有关:注销后自查补税怎么做的财会基础知识,这篇注销后自查补税怎么做会计实务操作教程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中注销后自查补税怎么做的相关财会处理技巧。
注销后自查补税怎么做
1、押金: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报废: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材料出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补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自查补税,哪几种情形不用交滞纳金
1、税务机关责任导致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条对什么是税务机关的责任作了进一步明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税务机关的责任,是指税务机关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执法行为违法”。
提示:毫无疑问,实际中,如何证明税务机关有过错存在很大的难度。
2、超过追征期
《税收征管法》还规定,除了税务机关责任外,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税额超过10万元)。
提示:超过了3年或5年的追征期,不但不用缴纳滞纳金,税款也不用征收。但是需要注意,对于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3、应扣未扣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199号)明确:“按照《征管法》规定的原则,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无论适用修订前还是修订后的《征管法》,均不得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
4、税收政策调整导致
对某一特定纳税事项,由于税收政策的调整,年度申报补税时不应加收滞纳金。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86号)规定,对于2009年5月31日后确定的个别政策,如涉及纳税调整需要补退企业所得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在2009年12月31日前自行到税务机关补正申报,不加收滞纳金和追究法律责任。
注销后自查补税怎么做?公司注销之后再去自查补税是非常麻烦的,对于财务来说也有很多工作量需要做,为此在注销之前就要算清楚税费到底是多少,然后依据实际情况来缴纳。关于公司注销报税问题可以找会计学习资料来给你好好学习。
上述内容是会计学习网为财会朋友整理归纳的注销后自查补税怎么做的相关会计做账流程,广大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注销后自查补税怎么做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以进入会计学习网财税交流社群。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