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资产评估减值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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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资产评估减值分录

2020-11-06 06:34:24投稿人 : 财会网围观 : 339 次0 评论

今天会计学习资料网小编给各位财务会计朋友带来的是有关:会计准则资产评估减值分录的财会基础知识,这篇会计准则资产评估减值分录会计实务操作教程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中会计准则资产评估减值分录的相关财会处理技巧。

会计准则资产评估减值分录 会计实务

会计准则资产评估减值分录

资产评估包括两个方面: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无形资产或者是有形资产[1])对外投资,投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时候

借: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二、固定资产处置时冲销这个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三、一般清理净损益的时候A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B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企业进行股份制改组时的资产评估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时,应对原有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和验资,界定原有企业净资产产权。在资产评估中对有关资产损失的处理,应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与企业资产原账面价值有差额的,应调整资产账面价值,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计入资本公积。具体来说,对于流动资产、长期投资以及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递延税款”和“资本公积”科目;对于固定资产,当评估的累计折旧大于评估时原账面累计折旧时,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与评估时原账面原价之间的差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评估的累计折旧与评估时原账面累计折旧的差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递延税款”和“资本公积”科目。当评估的累计折旧小于评估时原账面累计折旧时,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与评估时原账面原价的差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评估的累计折旧与评估时原账面累计折旧的差额,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两者的合计数,贷记“递延税款”和“资本公积”科目。当评估的累计折旧等于评估时原账面累计折旧时,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与评估时原账面原价之间的差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递延税款”和“资本公积”科目。

  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如果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已经折成股份,并按税法规定不再征税的,评估增值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不再作其他处理;如果资产评估增值部分未折成股份,并按税法规定在评估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时需要征税的,在按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调整资产账面价值时,应将按规定评估增值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计入“递延税款”的贷方,资产评估净增值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科目。如果企业在计提折旧时,仍按原账面原价计提,不按评估后的账面原价计提,则评估增值部分不需要计算未来应交的所得税,企业应将评估增值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待计提折旧时再从资本公积转入累计折旧。如果企业按评估确认后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折旧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企业按规定于评估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时,或按规定的期限结转评估增值部分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时,其应交的所得税,借记“递延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企业原计入资本公积金的资产评估增值准备在未实现前,不作任何处理,待实现后从“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科目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并可按规定程序转增股本。

  对于资产评估增值如何结转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从理论上讲应当在各项评估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费用时分别项目处理。但由于在股份制改组时,资产评估是将资产增值和减值相抵后的净额计入资本公积的,在实际工作中很难一一对应,可考虑按照税法规定采用综合调整办法,即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不分资产项目,均应在以后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按照每一项目的实际增减值情况逐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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